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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开放,中国对医药行业这件事采取重大措施

来源:E药经理人2018-04-11 13:49:50浏览:1931

  4月10日,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演讲释放了中国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的信号。

  领导讲话中透露了为扩大对外开放未来将进行的多项重要举措,其中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今年,我们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着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我们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技术交流合作,保护在华外资企业合法知识产权。同时,我们希望外国政府加强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

  又一顶层大政!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2018年至今国家大动作频频。2018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重点支持产业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目录明确了国家重点发展和亟需知识产权支持的重点产业,包括10个重点产业、62项细分领域。健康产业的24个项目位列其中。

  2018健康产业知识产权重点支持项目


  3月,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方案,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方案拟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2017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这是全国专利调查成果的第三次对外发布。这份报告则为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数据信息支持。该调查2017年3月启动,至当年年底完成全部工作,共发放专利权人问卷1.5万份,专利信息问卷4.3万份,覆盖全国23个省(区、市),针对2016年底拥有有效专利的专利权人及其有效专利开展调查。

  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中部分规定也体现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33条规定中有2条与之相关:“科学数据使用者应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着出版等工作中注明所使用和参考引用的科学数据”,这是对科学数据使用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于伪造数据、侵犯知识产权、不按规定汇交数据等行为,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这条内容则是对科学数据生产者的约束,如出现数据造假等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

  紧接着在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医药行业另一重磅政策《国务院医改办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意见》。《意见》体现了创新与仿制并重的平衡原则,是仿制药领域知识产权政策革新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在促进仿制药研发的举措中提及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要求按照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发并重的原则研究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多的药品核心知识产权、原始知识产权、高价值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在充分保护药品创新的同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仿制药上市。建立完善药品领域专利预警机制,降低仿制药企业专利侵权风险。

  《意见》还指出,明确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路径。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提高药品可及性。鼓励专利权人实施自愿许可。具备实施强制许可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强制许可请求。专利强制许可提上日程,长久以来临床急需的专利药价格高昂致使大量患者无法承担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

  近年来我国医药产业创新意识增强,药企越来越意识到创新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自主研发创新药成为热潮。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药品都是仿制药,随着跨国药企陆续打入中国市场,专利之战纷纷打响。此外,随着国内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增加,本土药企之间的专利纠纷也不断浮现。

  由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我国对此实行了专利与行政的双轨制保护措施,但是医药专利纠纷依然不断涌现。此前国内药企大多以仿制药为主,在知识产权方面意识薄弱,很多企业忽略专利,不得不陷入纠纷后补救的被动。随着专利保护之风越来越强,药企应在专注创新的同时应考虑建立专利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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