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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我国医改的“救命稻草”

来源: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 2017-10-17 13:44:36浏览:1983

医改是世界难题,上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医改没有明显成效,医疗、医药、医保三者没有联动便是重要原因,其中,一些医改政策制度措施导致或造成了三者矛盾对立而难以协调推进医改进程,甚至三者相克,使医改寸步难行!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多年以来,医药被医改作为重点改革对象而在医药运营上进行诸多刚性政策的约束限制,比如政府“集采”及医疗机构“药占比”和医药“两票制”的严格执行,以及庞大医疗阵营--公立医院的药品“零加价”销售,极大制约了医药业的发展运营,让医药业发展运营或明或暗受到巨大障碍与阻力。



       这些政策制度控制了医药市场开发,尤其是“零加价”“药占比”使药品在其运营终端--病人疾病治疗使用上,出现一些有悖既往药品临床使用常规的做法,疾病的合理用药、使用种类及用药量都受到不合理制约,治疗效果受到影响!而且由此诞生的“腾笼换鸟”让医疗服务价格升高了,医疗检查多了,病人的医疗消费及实际自付量也因此不断增加,因此医改获得感没有明显显露!

       医疗、医药、医保的有机和谐、统一运行才能真正推进医改顺利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三医联动”,但现实中,至今几乎所有的医改政策都对医药是控制手段,而没有合理、科学的激励机制,许多政策一直偏重于医院医生的运营发展和医保基金的稳定,而医药行业一直是挖掘治理“看病贵”的主要对象,因此可以说目前的“三医联动”名存实亡,三者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协调、和谐、互动支持,因此三者根本没有为医改整体而合力运作与支持!

       有调研数据显示,全国药品销售收入占公立医院中收入的40%左右,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并做好与财政投入政策的衔接。上海、深圳以服务收费和财政两种方式补偿,广东省、四川增加了“医院自我消化”并明确了补偿比例,北京增设了医事服务费。但事实上,许多地区财政补偿并未到位,在四川省绵阳,一家三甲医院自政策实施起的大半年里没有得到任何财政补偿,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有困难,不及时补,或补得不到位,或根本不补。天津市自2019年7月起或将全面撤出政府财政补助,有部分地区的“药品零加价”补助采用“811”或“721”医疗服务价格、政府财政及医院自行解决比例“方案”进行弥补,但现实中,有些医院根本难以实现愿望,像绵阳地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仅为50%~55%,加上20%的政府补偿没有到位。

       可以说,单纯政策性调整并没有解决“零加价”损失,反而使得公立医院运行压力进一步增大。为此,北京在改善医疗服务的同时强化成本管理,增加了中医药特色指标考核等,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对开展体现技术价值的服务,在业务量饱和的情况下,支持鼓励增加临床手术量,以此大大提高业务收入利润。还有有媒体报道,部分医院开始尝试“药房托管”,例如北京部分医院准备将门诊药房交由药企接管。但毋庸置疑,门诊药房“托管”潜在风险很大,药占比下降了,但不符合经济规律, “托管”者会蓄意增加贵重药品的供应,一些基本、便宜的药断货,采用多种办法促销药品,而医院很难控制,甚至迫使医生在合理用药方面做出妥协,因而继续加重患者医疗支付。

       因此可以说,“集采”也好,“药占比”也好,“取消药品加成”也罢,包括“两票制”等,虽然从药品上降低减少了病人的部分医疗消费,但现实中病人的总消费量并未明显减少,自付量也并没有因为医保报销比例的小幅度增加而明显降低。豫北一家县医院2012年住院人均消费1820元,医保实际综合报销比40%左右,住院病人均自付量约730元,而2017年上半年该院住院病人平均消费3770元,虽然医保报销比80%,但住院病人的自付量达750余元,不降反而升高,但因为该院的药占比只有19.89%而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表彰。有内部消息透露,该县医保办自9月开始严格限制预付量,因为按年初医保基金定额支付、定期预付方案已经有透支可能!可以说,就目前医改政策手段而言,不能将医保透支全部“归罪”医药,不能否认“集采”“药占比”“零加价”“两票制”等,对“三医联动”有一定的“负面”作用,至少是支持不力,尤其是医药发展受到一定制约。

       那么,有无合理、可及、可行的策略办法能够使“三医联动”真正有机配合协调进行,推进医改的顺利进行?答案是肯定的,这就是按病种付费(DRG),这也是目前学者专家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医保支付办法。

       DRG将极大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 它对医院长期沿用住院病人按项目收付费而导致过度服务、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扭曲、医疗服务总量增加较快等突出问题进行遏制,减少医院不必要的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减少患者经济负担。

       倒逼医疗机构尤其是主导地位的公立医院提高专业水平。DRG不计较“一针一线”价格,倒逼医疗机构必须将药品、耗材、检查从多做多得转换为“预算”下的内生成本,从创收机制转换为控制成本的机制。其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是医院医生的首选、最佳及必须选择,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从定额的DRG中获取较高比例的收入。加上医疗的智能化管理,能从根源上监控医院的假病历、挂床、虚假项目收费等,驱使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不在专业水平的提高上做文章,这当然有利于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DRG能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DRG驱动医院成本核算的发展,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樊挚敏一言中的,支付制度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转型进程加快,使医院的成本核算成为信息源、技术手段和管理工具,形成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有利于医疗机构加快建立规范的内部财物管理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有利于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

       DRG让医保主要精力致力于监管 。既往医保支付其主要作用是耗费在按服务项目收费,因为医保管理机构没有足够的专业人员鉴别,大量隐藏的“弄虚作假”项目无法被遏制或清除,因此导致大量医保基金被“套取”“克扣”或流失,而DRG从定价主要通过合理、精确地测算,给定相同诊疗不同层次医院相应的费率,通过监测医院DRG分组结果,就能最大限度减少“弄虚作假”事例发生,医保基金结余增加,就能惠及更多的医保人群,医保支付单位效率当然就会提升。

       DRG给医药行业发展进步运提供极大支持。  毫无疑问,医药是近年来医改的“受罪”者,集采、药占比、两票制等,一定程度上给医药的专业发展带来很大困难或障碍,因为价格问题,许多药企将主要精力用到商业运营上而大大削减了医药研发与质量的提高和保证,弃标、短供、缺货及低价药“孤儿药”消失经常发生,直接影响了医疗的正常开展及进步,尤其是药占比让医药企业及运营商感到“黔驴技穷”,只有在质量、价格上找路子,一些中小型药企被组合或倒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而DRG的运行,将极大推进医药企业医药研发,提高药品质量,不再将药品价格作为市场开发的唯一手段,用良好的治疗效果来支持DRG,提高自己的职业信誉,也就以此大大合理降低就医者医疗消费,加上医保资金的结余增加,医保支付就能提高报销比例,“看病贵”当然就有明显减轻。

       DRG的运行定能得到大众的热烈欢迎。 既往医疗支付方式方法(主要是按服务项目支付),让大量的医保基金并没有发挥设计作用,比如定点机构存在虚假项目、重复收费甚至空白多收等现象,病人及家属对每日清单产生质疑,也因此引发诸多医疗纠纷,产生或加剧医患矛盾,极大影响了社会平安秩序,同时也让医疗机构瞄准医保基金而一味在项目创收上下功夫,无形之中障碍或阻碍了医疗进步发展,DRG的推行将会从根本上去掉医疗机构的这种非正常管理运营方式思路及谋生手段,这当然也就给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打下基础、创造条件。

       因此可以说DRG是最佳医保支付,同时,结合按人头、床日、服务项目付费等,医保能在“三医联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是“三医联动”能够按设计运营--医疗专注专业职能,在诊断治疗上发挥积极作用,医药在新药研发、药品质量上做努力,用专业信誉获取消费者满意,扩大市场,而医保基金发挥其杠杆作用,促使、倒逼医疗、医药提升其专业水平能力,使医保基金单位支付的效益最大化。

       可以说,实施按病种付费是科学合理、直接有效、立竿见影的医保支付办法方式,它给医改带来巨大的促进作用,对医院、医疗、医生和医药及医保自身都有客观、合理、实际、直接的存在及应用价值;它的开发使用,可以消融诸多医改政策下三医之间的多种对立,对于医疗控费、促进医院管理等都将起到无可代替的作用,有了它,“三医”就能真正同步、统一目标去积极、协调、联合行动,为推进医改打造营造良好的环境。

       这就要求医改宏观政策及具体运作措施都要对DRG的推行使用给与重视和倾斜与支持,并且全国医疗、医药、医保行业都要对DRG的推行持正确、积极观念,任何机构都必须认识到它的积极意义,而不能单为自身利益而用别样的眼光态度来对待DRG,不能用任何理由办法去推脱D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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