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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报6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案件

来源:医药网2026-09-28 09:33:28浏览:624
国家药监局指导各级药监部门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开展线上监测、核查违法线索,严厉打击各类网售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监管部门已查处多起案件,守护群众用械安全,现公开通报 6 起典型案例。
 
  六起典型违法案件详情
 
  1. 博锐百舟(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京东平台)
 
  该企业在京东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电动轮椅车,产品页面未按规定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违反《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北京市昌平区市监局予以行政处罚。
 
  2. 苏州分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猫平台)
 
  企业于天猫销售二类医疗器械助听器,未展示产品注册证;曾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责令整改、警告,整改不到位再次违规。苏州工业园区市监局依法作出处罚。
 
  3. 徐州玉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淘宝闪购、美团)
 
  在淘宝闪购、美团平台销售大便隐血(FOB)检测试剂,产品页面注册证信息未及时更新,违反相关管理办法,徐州市鼓楼区市监局实施处罚。
 
  4. 贵阳市晟辰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
 
  在拼多多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牙科分离剂,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网页备案凭证信息与产品真实备案信息不符,监管部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网售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5. 大连仲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京东平台)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京东违规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用凡士林纱布,且未展示产品注册证。大连市金普新区市监局依法进行处罚。
 
  6. 银川市兴庆区仁安堂大药房(美团平台)
 
  美团平台销售三类医疗器械医用重组胶原蛋白凝胶敷料,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同时未展示注册证,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与监管表态
 
  监管提示,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需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展示经营许可 / 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展示对应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坚持依法诚信经营。
 
  消费者网购医疗器械时,务必核验商家资质、产品注册备案信息,核对产品名称、规格、适用范围,维护自身权益。
 
  电商平台要加强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与动态监测,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制止并上报药监部门。药监部门将持续落实 “四个最严”,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惩网售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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