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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441502-2021-00377
项目编号:CGHZ2021ZC020
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医疗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B超)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2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99,000.00 |
899,000.00 |
1-3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五分类血球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48,000.00 |
348,000.00 |
1-4 |
临床检验设备 |
尿液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4,000.00 |
44,000.00 |
1-5 |
临床检验设备 |
离心机96孔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 |
16,000.00 |
1-6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钢塑病床 |
20(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 |
42,000.00 |
1-7 |
临床检验设备 |
荧光定量PCR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15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对于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可只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可只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可只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东方花园2栋501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东方花园2栋5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东方花园2栋501开标室
(一)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区汕尾大道中段东方花园2栋501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渔村路1号
联系方式:0660-34884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汕尾大道中段东方花园2栋501
联系方式:0660-3803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660-380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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