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北京市卫健委官网发布“北京市召开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部署会”消息,落实推进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
据悉,该行动将于9月正式启动,检查对象覆盖北京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红包等不正当利益行为、收取回扣违法违规行为、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行为、医药产品违规营销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和查处。
医疗反腐愈演愈烈
为持续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行医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北京市卫健委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坚决惩处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红包等不正当利益行为,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收受“红包”情节严重的案例及时通报,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在区域内、系统内通报。
同时,针对如下收取回扣的违法违规行为,卫生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
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
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
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事实上,随着国家对于药品器械合规监管力度逐步趋严,医疗领域的反腐行动也持续扩大。在今年7月召开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国家卫健委主任马晓伟强调,2020年纠风工作要继续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巩固医药流通领域纠风成效,坚决清理行业乱象。
随后,7月底,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采用自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模式,重点针对医疗卫生“九不准”进行合规检查,医疗反腐愈演愈烈。
目前已有多家知名三甲医院发出通知称,要求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拜访行为,否则一经通报将直接接受停药的处罚。某药品企业大区经理表示,近期全国多地针对医疗机构的合规检查力度严格,不仅医疗机构明确禁止医药代表进入,部分医院甚至看到代表直接让保安带走。“有些企业为了规避合规风险,已经给医药代表放假了。”
合规监管挥出组合拳
随着疫情平稳,疫情防控常态化,医药反腐工作又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业内普遍认为,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等医药监管部门陆续出台政策,新一轮的反腐合规监管将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扩大。
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九部门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尽管上半年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但是,业内预期2020年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应在下半年集中实施。
同样在6月,国家药监局再次下发《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医药代表不得承担销售任务,不得统方,捐赠、赞助不得针对个人和业务科室,只能学术推广,技术咨询,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
就在上周,国家医保局连发两份重磅文件,分别是《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文件规定:所有药企若行贿超过10万元或失信等级被评定为“严重”,涉事产品要遭受暂停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处罚;若行贿金额超过1000万元,失信等级将被判定为“特别严重”,相关部门会暂停该企业全部药品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直到该企业修复信用等级。
传统的医药营销以费用替代学术,带金销售取代临床价值,这是中国医药营销的顽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如果以“医药”和“回扣”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以看到超过2796篇判决文书,众多知名药企牵涉其中。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医药产业正处在转型的关键节点,倒逼行业净化升级是重要的产业发展目标,在科学审批、医保控费、带量采购、合规监管等政策击出组合拳之后,相关部门出台的监管措施正在环环相扣,传统简单粗暴的营销模式将很难再有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