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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布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新规

来源:仪器批发网2020-08-12 09:33:55浏览:1314
为建立健全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制度,打破吃“大锅饭”的局面,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印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分工明确,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
 
  《通知》中明确了绩效考核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
 
  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要充分保障院长分配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考核要点,结合实际,区分不同岗位职责和岗位特点,建立健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制度,向重点业务骨干和从事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脱贫的服务团队倾斜,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
 
  兼职工作也要给予补助,最高1000元
 
  对同时兼职其他岗位工作的,以主要岗位绩效考核为主,对兼职工作给予适度补助。原则上每人每月单项兼职绩效奖励不超过300元,累计不超过1000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实行百分制,最高奖励20000元
 
  《通知》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实行百分制,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得分前10名的为优秀;11-25名的为良好;26名及以下的为合格,其中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加分项:
 
  1、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奖励的计分标准:市级(即市委、市政府及下设领导小组和省级厅、办、局),每项分别加1分;省级及以上(即省委、省政府及下设领导小组和国家部、委、办、局),每项分别加2分。因同一事由被不同级别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以最高分为准,每个单位最多加4分。
 
  2、经县卫健委推荐,代表县接受国家、省、市级检查、验收、观摩和外县参观交流的,每次分别加1.25分、1分、0.5分和0.25分,每个单位最多加2分。
 
  减分项:
 
  1、因单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每项扣2分,扣分不设限;
 
  2、被业务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县级的每次扣1分(含县卫健委本级),县级以上的每次扣2分,扣分不设限;
 
  3、被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办法处罚的,每一次扣1分,每个单位最多扣4分。
 
  考核结果与单位年终奖励基金提取、资金分配、评先评优,人员任用和职工的个人绩效奖励、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挂钩。
 
  医疗机构考核结果奖金分配
 
  绩效考核排名第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50000元,排名第二至第三的奖励30000元,排名第四至第六的奖励20000元,排名第七至第十二的奖励10000元。
 
  主要负责人,年终奖励分配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奖励20000元,排名第二至第三的,奖励12000元,排名第四至第六的,奖励8000元。排名第七至第十二的奖励5000元。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内部绩效考核原则上每月一次,并按月兑现绩效奖励。
 
  单位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向临床一线倾斜
 
  同时,《通知》中还提到,从严控制结余(盈余)预提行为。对因完成重点工作、单位发生重要变故等特殊事由,可在符合财经制度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增长和实际情况,从当期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预支,纳入当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按单位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分配给全体职工,主要向临床一线倾斜,年终从收支结余(盈余)中扣除。
 
  安徽省阜南县开展的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探索了“计分制”考核。无论绩效考核S是通过哪种方式落地,其主旨都是拉开收入差距,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使医疗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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