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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采购

来源:仪器批发网2020-07-17 09:06:38浏览:1369
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100-202007-5657-0009

    项目名称: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4,29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项目采购

        2、标的数量:2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采购货物内容

数量

交货期

包组1

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串接四极杆质谱仪

1套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到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通过验收

包组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套

酶标仪

1台

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

原子荧光光度计

1台

净气型储存柜

1台

马弗炉

1台




            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包组1为人民币2,300,000.00元,包组2为人民币1,99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包组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名多个包组时,应分别准备报名资料且在报名资料中注明投标报名内容相对应的包组序号】

            3、本项目中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串接四极杆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酶标仪、高速冷冻离心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原装进口)。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交货时中标人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存档),同时要求提供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口产品(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串接四极杆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酶标仪、高速冷冻离心机)必须提供仪器制造商或全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资格性审查小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潮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ozhou.gdgpo.com/)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8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400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10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潮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址:潮州市市城新路15号

    联系方式:0768-2389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4-88866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0768-228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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