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出手,打击CSO企业
近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要求,严厉打击医药企业与合同营销组织(CSO)企业串通,虚构费用套现以支付非法营销费用的违法行为。
聚焦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执法,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配合,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任务。
据了解,近期CSO企业的违规案件多次在行业中出现。如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连发8条公告显示,莆田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涉嫌为药械企业虚开发票。据赛柏蓝器械统计,上述企业共虚开发票545份,涉及金额超过4400万元。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2020年3月》显示,51家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其中24家是药械企业或相关资讯、服务企业。
据赛柏蓝器械统计,51家企业涉嫌虚开发票超过2.5亿元,其中24家药械相关企业涉嫌虚开发票约1.2亿元。
例如,经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马鞍山某医疗科技服务中心对外虚开普通发票79份,票面额累计661.25万元。
两票制后,大批CSO企业消失
“CSO”的英文全称为“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含义是合同销售组织,可以通俗理解为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营销提供专业化服务与咨询的中间贸易平台。
相比于生产企业直接进行销售,医药 CSO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专业化的技术、销售以及培训团队和人员。能够与大型客户以及政府部门这些关键利益相关方形成长久的协调与合作关系。
但是两票制后,大量CSO公司从市场中消失,根据医药CSO联盟的数据显示,自“两票制”全面铺开至2018年8月,全国共有将近4万家医药CSO公司消失,占当时我国医药CSO公司总数的 25.4%。
《财税论坛》曾发布《两票制下医药CSO公司的合规运营及财税风险》一文分析,在两票制和营改增的背景下,越来越多靠虚开发票存活的CSO企业成为被稽查的重点。
据上述文章分析,在“两票制”实施之前,无论是自营、高开高返、佣金结算均需要通过过票公司或者关联公司来进行资金的过渡与循环。而现在,由于发票开具只能在流通的“一头”和“一尾”进行,这就导致了上述过程只能由生产企业自身全部完成。
因此,以往为生产企业提供发票的灰色业务将会被严重打压,国内许多过票公司将面临严重的生存挑战。
与此同时,在全面“营改增”的背景之下,我国执法部门加大了对于虚开发票的查处力度,未来将有更多靠虚开发票存活的医药 CSO公司将成为稽查的重点。
上述文章显示,一旦医药CSO公司被监管部门查处,其面临的不仅是严重的行政处罚,还会带来声誉损失,而这种损失是无形的,难以直接进行估计。医药CSO公司可能会因此流失原有的客户,失去消费者的信任,甚至面临市场准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