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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的通知

来源:仪器批发网2020-04-22 09:49:12浏览:1532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监督范围
 
  监督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口腔诊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血液透析中心等。对2019年健康体检机构监督检查问题较多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4月启动,为期5个月
 
  2020年4-5月,相关医疗机构自查自纠;
 
  2020年6-7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检查;
 
  2020年8月底前,省级监督抽查。
 
  监督检查工作要与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相结合。
 
  对同一家医疗机构的检查,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情况下,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被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采取双随机方式。
 
  5大监督重点
 
  《通知》提出5个督查重点:
 
  1、执业资质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科室床位合规性和一致性;
 
  医疗机构场所和设施设备合规性和一致性;
 
  医务人员配备和专业技术证书合规性和一致性;
 
  医疗技术与机构资质和人员等级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广告是否符合规定。
 
  2、医疗机构收费
 
  医疗机构收费是否规范;是否有乱收费和过度诊疗等情况;广告是否合规;是否有医疗骗保及其他医疗乱象。
 
  3、口腔诊所
 
  口腔诊疗是否超许可配置牙椅;是否按规定开展口腔种植技术;植入性耗材等医疗器械是否按规定索证索票;口腔诊疗器械是否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医疗废物是否按规定处置;是否按规定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等。
 
  4、医疗美容
 
  医疗美容是否按备案项目开展诊疗;是否按规定使用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是否按规定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抗菌药品;是否由主诊医师负责或指导实施等。
 
  5、血液透析室
 
  血液透析室房屋设施、分区布局是否合理;血液净化治疗专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操作规程是否规范;透析单元内透析机、水处理系统等清洗消毒情况;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情况;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患者分区分级进行隔离透析情况;医疗废物和透析废水处置情形等。
 
  不只福建省,前不久河北省卫健委也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按照这种情况,接下来,各地方应该会相继出台卫生领域的相关督查通知,大家要抓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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