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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来源:仪器批发网2020-02-11 10:12:33浏览:1574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清远市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01-09030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遥测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0,000              

四、采购数量:1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项目:遥测心电监护仪
性质:政府采购
交货、完工期: 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付款方式:
 1.设备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和所供设备成交记录等,如设备正常运作满1个月,则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免息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2.合同余款作为维修风险金,如投标人在产品质保期内没有违约行为,则在产品质保期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免息付清。

3.采购人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至投标人指定合法帐户。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如投标人所投遥测心电监护仪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供应商须在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7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ggzy.gdqy.gov.cn),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领购。请各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

1.时间:自2020年2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3.形式: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要求。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11日 至 2020年02月1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0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思广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763-3113977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A01a号、A01b号
联系人:李幸男 联系电话:0763-3382025
传真:0763-3380185 邮编:511515
(三)采购人: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丁明云 联系电话:0763-3113977
传真:0763-3113977 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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