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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来源:仪器批发网2018-10-30 14:08:36浏览:1872

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凤岗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凤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FZB-DG-18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88871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凤岗医院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凤平路13号

联系方式:杨小姐,0769-82856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0769-8887101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分项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

A

血液透析机

2台

56万元

154万元

血液透析滤过机

1台

38万元

低频电子脉冲/红外线治疗仪(乳腺治疗仪)

1台

60万元

B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

1台

45万元

154万元

电子阴道镜数字成像系统

1台

20万元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1台

38万元

宫腔镜

1台

25万元

神经外科动力系统

1台

26万元

 

备注:1)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4、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5.70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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